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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西省年底前改造15.8万户农村危房 户均配套资金标准为5000

发表于2014-08-28

8月2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已正式下发。2014年底前我省将基本完成国家下达的1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江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5.8万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每户增加1000元,共安排江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2.43亿元。我省确定的配套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9月初要全面开工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减免。我省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应无条件拆除。


在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将专门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来 源:中国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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